范守涛律师团队经典案例二
发布时间:
2026-01-20
来源:
所属分类:
律所案例
王某驾驶云*****号“大运”牌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昆明市经开区林溪路时,遇行人张某在王某车前的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步行通过。其王某未注意观察,发生所驾车头右前部与行人张某身体相碰撞,致张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法律小贴士
01 案情简介
王某驾驶云*****号“大运”牌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昆明市经开区林溪路时,遇行人张某在王某车前的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步行通过。其王某未注意观察,发生所驾车头右前部与行人张某身体相碰撞,致张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王某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处理本案民事赔偿部分,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商业三者险部分,辩称王某在发生本次事故时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将非运营运货车用于营运使用,由此拒绝赔付,面临高额赔偿金以及对死者的愧疚,王某委托了范守涛律师团队代为处理本案。
法院裁判:
本案两审终审,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对死者家属进行全额赔偿,死者家属得到慰籍的同时王某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地。
02 律师策略
03 案件结果
04 办案心得
案情简介
律师策略
案件结果
办案心得
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