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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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族简介


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简介

只有植根于法律土壤之上的民族团结之花才能开得更加艳丽

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简介

原名称: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

2011年7月以来,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云誉所”)按照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律师队伍先后配合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等政府部门开展了数百件有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滩入市的整治工作,特别对省外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个体商户,采取因族举措、因人而异的方法,有效的处理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赢得政府部门的认可。2013年后,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作出依托云誉所筹备“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的决定。双方主任协商后签订了“合作协议”2013年3月,在昆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授予云誉所“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牌。2018 年 7 月,被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评为“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6月,云南省政协、昆明市政协、五华区政协在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设立省、市、区三级政协“少数民族界别委员工作室”。刘洪文获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先进个人”

2022年11月,经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意,“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正式更名为“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并持续开展各相关工作。

 

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逐步建立起一批懂各少数民族语言、能承担翻译的律师队伍,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储备和培养维、藏、蒙、壮等以及云南特有少数民族的翻译人才和法律人才;

二、为市民委处理民族事务和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懂语言、作风实、靠得住的翻译人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受市民委委派,代表其或协助其处理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民委法律顾问职责、草拟、修改、审查市民委涉及成熟民族工作法律事务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派出专职律师到市民委坐班2天;

四、为城市流动个民族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指导其以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根据市民委要求,对城市流动民族进行法律宣传及法律知识培训;

六、根据市民委要求,对低保户、特困户和残障民族人士的法律服务费用作一定减免;

七、建立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加强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八、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简介

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中央“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精神,先后开展了“法律服务五进”、“少数民族法律扶贫”、“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助力乡村振兴”、“城市流动民族法律服务”、“公益助学”等系列活动,并积极投身到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活动各领域。

近十年来,配合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开展了法律服务活动一百余次,普法讲座近百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二十余万份,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人次,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刑事、民事等诉讼仲裁案件80余件,对低保、特困、残障少数民族减免法律服务费100余多万元,有效的减少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抱团维权、聚众维权、串联维权、打砸维权、暴力维权的现象,不断增强民族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促进了和谐城市民族关系建设。近年来,接待了来自国家民委及陕西、宁夏、湖南、广西、四川等二十余个省市民委系统领导视察和调研。

 

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

2021年8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2022年6月,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于2013年3月与云南云南誉律师共同合作搭建的“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正式更名为“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旨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鲜明主线,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

完成更名后,中心在昆明市民宗委的指导下,重点储备适合城市民族工作需要的民族律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城市民族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指导权益受损的民族群众依法维权;并按市民宗委的要求参与处理城市民族工作的涉法工作、对特定范围内的民族群众进行法律宣讲及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调,对困难群众及残障民族人士的法律服务费给予一定减免。

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